关于发布《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0-21 16:40 【字体:

 学位办 [2019]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我校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校学位办制定了《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培养单位告知全体研究生,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21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均须接受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接受检测者,不能进入论文评阅和答辩阶段。

第三条 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作为检测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技术工具。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进行。

 各学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齐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统一报送校学位办公室进行检测。具体要求为:

(一)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使用学号-姓名-学院,否则检测过程中去除本人功能将无法启用。保存格式WORD2007(优先采用)或PDF格式。

(二)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包括全部内容,文本与申请答辩的文本必须一致,经导师审核认定。论文答辩结束后,学位办将抽查部分答辩通过的论文进行再次检测,申请人存在提交检测文本与论文答辩文本不一致,或通过技术处理使系统无法正确检测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未按期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经学校审核确认具有密级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检测。确定为“内部保密”的学位论文,按正常论文进行检测。

 检测系统结果对判断学术不端行为有一定参考价值,但必须结合专家鉴定才能做出客观的判断。

第七条 检测结束处理意见。

以下“文字复制比”均指“去除本人已发表及引用文献复制比”。

(一)文字复制比小于等于20%,经导师及申请人自审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

(二)文字复制比在20%25%之间不含20%25%)的,培养单位须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青岛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

鉴定结果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修改后可重新检测”的,可在收到初次检测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培养单位统一论文修改稿提交校学位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20%,经导师及申请人自审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第二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仍超过20%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鉴定结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下同)的有关规定认定并处理。

(三)文字复制比大于或等于25%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暂停其导师相应类别层次研究生招生一年。培养单位须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青岛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鉴定结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认定并处理。

第八条 学位申请人及导师若对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论文检测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意见,分委员会根据复核意见提出处理建议报校学位办。

 无论“文字复制比”高低,在授予学位前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取消导师资格

十条 各学院(部)应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研究生在修改论文过程中,不能为了降低重复率,只注重文字是否重复,而出现文章逻辑性差、文法错误等影响论文整体质量的问题,对此导师应特别注意。

十一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议学位授予时,要对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的检测结果和鉴定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原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青岛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

学院名称:                                 填表时间:                


论文作者


学号


学科专业


导师姓名


申请学位类型

£博士     £硕士

论文题目


论文检测复制比


论文总字数/复制字数


论文作者对学位论文复制比高的原因说明(可附页):

 

 

 

 

                                   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鉴定意见(可附页):

 

 

 

是否构成学位论文作假: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及处理建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1.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均应填写此表。2.鉴定专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是否构成学位论文作假,形成明确意见,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