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12-28 15:49 【字体:
学位办字[2018]2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 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和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省 将开展第五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为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 国教育大会 和北京大学 座谈 会等 要讲话精神,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总结、学习、宣传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先进事迹,促进建设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职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聘任的兼职导师均可推荐 往届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的,本次不再推荐。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三)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近3年在我校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3年来有较高水平教研 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六)育人成效显著。具有3年以上指导我校研究生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曾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 研究生(含毕业 一年以内的研究生 作为 第一作者(不包括并列第一)正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在三区及以上SCI期刊、人文社科艺术学科在SCI、 CSSCI 以上 期刊)或国家发明专利。
(七)有以 下情况 ,均不 得推荐:有学术不 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其他 推荐的 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标准 ,实事求是,认真组织推荐人填写有关表格并审核相关材料,确保推荐质量。
学校将在校内公示推荐人选及推荐材料。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 取消 推荐 资格, 并予以通报
(二)材料报送。
1.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A4纸正反面打印。第7页“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意见”栏不需要填写。
2.《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以学院(部)为单位汇总后打印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
3.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9年1月3日16:00前报送校学位办。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85950708
电子邮箱:qdxwb2012@163.com  

地址:浩园教学楼1003室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 28